現在各行各業都有一些名目不同而本質相似的潛規則。這些雖然沒有顯現出來的某種不成文、不公開的規矩,卻已在某一個領域內得到了大多數人的默許或隨從。成為相關法律、法規之外的另一套行為準則和規范。這些心照不宣的游離于法規之外的潛規則,既上不得臺面、見不得陽光,又背離了正義和法規,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法規所維護的利益。它們憑借著私下的規則而獲取到法規所不能提供的利益,因此,有一部分人不僅利用潛規則牟利,而且熱衷于潛規則的弘揚。更有甚者,有些人為了一己利益而創造一些別人聞所未聞的“潛規則”。
前不久,北京西城法院受理了偽造領導人題字騙走某市組織部9萬元“潤筆費”的案件。案情是河南省某市委組織部為了擴大自己主創的電影劇本在拍成電影后的影響,聽從制片方的建議,通過中間人找領導題寫片名。最終,中間人偽造領導題字,騙走了商丘市委組織部9萬元的“潤筆費”。其中涉嫌詐騙的中間人——北京京都黃港書畫藝術研究院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在法庭上不僅否認自己故意詐騙,而且還稱“在無法拿到某些人題字時,模仿對方字體自行題寫是書畫界比較普遍的做法,即使被對方發現,把錢退還就可以了”。這里所說的“比較普遍的做法”,實際上就是流行的說詞——“潛規則”。對于這樣的潛規則,如果不是類如從事這一生意的“業內”人士,一般的人可能是難以知曉。而這樣的潛規則,或者說是“比較普遍的做法”,并沒有潛規則定義中所說的能夠得到大多數人的默許或隨從,而只是他們極少數所奉行的。所謂的“比較普遍的做法”,在書畫界是子虛烏有,其實質是對于詐騙這一罪行的狡辯。如果認同這種潛規則,那么,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了“詐騙”。
但是,與之相關的卻有這樣一些潛規則,比如大事小事都要請領導題字;題字就要給紅包;領導不要秘書要。拿上述的為電視劇題字來說,電視拍得不好,再大的領導題字也沒用;而畫得不好,再大的領導題字也沒有用。又比如不管畫還是不畫,畫得好還是畫得不好,都可以注冊一個畫院;然后自封院長;最終是以畫院的名義撈名撈利。上述的那個“書畫藝術研究院”的總經理原本就是一個建材商人,而這個“書畫藝術研究院”根本沒有去研究書畫,而是在研究如何用這個牌子和憑借潛規則或創造潛規則去賺錢。所以,如今畫院到處是,院長遍地走。
現在的潛規則還有很多:舉凡稍微大一點的事情或者找到一些由頭,都要捐畫舉辦展覽,實際上事情過后就是賣畫;賣畫是一種官位一種價格,因此,官位的競爭以一種潛規則的方式反映出一種市場的價格;價格可以用各種方式去提升,你追我趕已經成為新時代的競技,其基本的方法就是炒作;炒作是史無前例的多方協力,普遍的是不擇手段去宣傳;宣傳就是自吹自擂,自我定位,因而媒體廣泛參與,出版物泛濫;泛濫的書畫成為工農商學兵的一種卡拉OK,專業的書畫很業余,業余的精神很專業……(新聞來源:《美術報》)